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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 315 |上海公布首例虚拟货币传销案,预计当地警方将加大打击力度

imtoken官网下载1.0版本 2023-11-25 05:12:07

通过梳理近年来我国各地公安机关查处的虚拟货币案件,记者发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组织诈骗罪领导传销活动是公安机关经常立案侦查的犯罪。

文字 |董雨佳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今天下午,上海市公安局正式对外披露,近日破获第一起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网络传销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0余人,涉案金额超亿元。

2017年以来,我国监管部门清理整顿虚拟货币交易和ICO活动的措施不断升级,打击颇为有效。然而,在打压之下,虚拟货币的乱象仍然有一部分从地底转移到了地底。

例如,近期盘古社区代币FIST暴跌20倍,从40美元跌至2美元左右;其另一种虚拟货币 OSK 从 800 美元跌至最低 30 美元,跌幅高达 96%。据悉,一夜之间,资金池被卷走8亿元。

事实上,我国对虚拟货币等新兴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 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将虚拟货币交易纳入非法吸收资金的新方法。

《区块链日报》回顾了近年来我国各地公安查处的虚拟货币案件,发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组织诈骗罪领导传销活动等是公安机关经常立案侦查的犯罪。

暴力拉扯的盘古社区

“盘古社区的交易方式是典型的非法集资行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顾问、律师刘洋向《区块链日报》记者分析。

刘洋进一步解释说,盘古社区首先购买了大量在国外被遗弃的项目,共计10000个项目。交易者取出其中的一小部分,放入去中心化交易所。以及添加波场币的交易对,然后通过虚假交易将币价拉到非常高的水平。

“盘古社区随后在自己开发的交易所拆分了这枚币,相当于稀释,降低了单个币的价格。”

刘洋指出,项目方并没有直接拿募资参与者的钱,而是通过这种方式抬高币价,通过广泛的宣传吸引人们入市,然后他使用了他最初持有的货币。逐渐发货。 “本质上,募资参与者的钱是通过敲门的方式拿到项目方手中,套利实现的。因此,盘古社区的方式本质上是一种非法募资行为。”

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虚拟货币交易属于一种新型的非法集资行为。

刘洋表示,新司法解释适用于发生在《刑法修正案》(十一))颁布之前,即2021年3月1日之前发生的案件。社会各界,可采用新的司法解释追究相关人员非法集资的刑事责任。

记者注意到,事发前一天,有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签署的警方报告截图,称“盘古社区的莫达等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淮安市公安局已抓获。”记者致电淮安市公安局和涟水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回复称“暂未接到通知,以正式通知为准。”

目前,盘古社区核心成员下落不明,但网上流传着大量与“盘古社区受害者维权”相关的视频和声音。

在盘古社区官方交流群中,记者看到,仍有工作人员发帖呼吁“团结一致,不内耗,一起传道,联村”。继续上升。

同时,社区每天都会通过腾讯大会举办“盘古核心例会”。记者试图得到盘古社区的回应,但截至发稿未果。

虚拟货币案件呈上升趋势

根据区块链安全公司 PeckShield 发布的《2021 年数字货币反洗钱和 DeFi 行业安全报告》,2021 年涉及虚拟货币的欺诈事件数量将同比增长 33%。 2019 年共发生 20 起欺诈事件,2020 年为 151 起,2021 年为 201 起。

从数据中可以看出,打着“虚拟货币”和“区块链”之名吸金的案例越来越多。

“这与虚拟货币本身的去中心化、无国界、匿名性和不需要KYC有关。” PeckShield 在接受《区块链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除了近期的元界组合之外,NFT 等热点案例越来越多,利用公众知识盲区,夸大高收益和其他炒作,并借此机会吸收公共资金。”

其中,涉案金额最大的案件发生在2018年,总金额超过400亿元。根据江苏省盐城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盐城中院”)的刑事裁定书,2018年初,被告人计划以区块链的名义搭建PlusToken平台,进行传销活动.

平台APP于当年5月1日正式上线,成立最高营销团队盛世联盟社区,通过微信群、网络进行虚假宣传,不定期组织会议、演唱会、旅行。

截至事发,PlusToken有26个9.30,000个注册会员账户,最高等级3293。

2020年11月末,该案宣判终审判决。盐城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一审对涉案人员15人判处2年以上11年以下有期徒刑。事实清楚,定罪量刑适当,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前,一审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名成立的陈波、丁赞清等14人,分别被判处2年以上11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元以下。 120,000 到 600 万。

刘洋指出,从本质上讲,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具有以下特点:静态收入(持币生息)叠加动态收入(拉人、线下发展),同时时间,团队按照一定的级别和团队进行支付。其特征明显不同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构成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具有违法性、公开性、诱惑性和社会性。

“在非法集资案件中,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受害者,所有涉及的人在法律上都称为集资参与者。”刘洋强调。

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参与非法集资所造成的损失,由集资人承担。参与者自己。

PeckShield还告诉记者,在虚拟货币相关案件中,“中老年群体最容易上当受骗”。另外,受害者追回资金难度很大,概率也不高。

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必将加大打击力度

今天是“315”。上海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开披露,近日破获第一起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网络传销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0余人,涉案金额超亿元。

调查发现,该网络平台以推广区块链技术和提供虚拟货币增值服务为名,以高静态收入的承诺和发展线下复式报酬为诱饵,吸引用户加入平台存在期间,已开发会员账号6万余个,等级关系72级,涉案金额超过1亿元。

事实上,近年来虚拟货币相关刑事案件的犯罪主要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罪。

2017年,江西省鹰潭市发生一起非法集资案。根据本案刑事判决书,2017年2月,被告人冯某某、于某某成立鹰潭盈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某为法定代表人。公司通过搭建网站平台、公开发行数字虚拟货币、收取数字虚拟货币交易费用等方式赚钱。

同年3-5月,冯某某等人在公司自建的“云联网”网站等平台发布市场化交易平台等公告,承诺发行的数字货币将持续上涨在一定时期内。回购,先后以超募形式发行4种数字虚拟货币,吸引公众投资。

最终北京虚拟币案例,本案四名被告人均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罪名成立,公安机关在立案报告中退还了156笔投资的投资损失;涉案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2021年3月,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一起冒用YunSM数字货币案。官方消息称,吴某杰、朱某清等人以虚拟货币投资的名义,骗取了8万多名募捐者2000余万元,还利用开发“联创人”的方式洗钱、转移诈骗资金。

9月,景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集资诈骗、洗钱、协助网络犯罪等罪名,向景泰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记者注意到,具体的虚拟货币经营行为与刑法中的具体罪名、判决结果之间的关系,仍需逐案判断。但从近年来官方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的表态和相关法院的判决来看,官方对虚拟货币炒作仍保持“零容忍”态度,无意维护虚拟货币相关利益。

“新的司法解释为打击非法集资的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了法律支持。以往司法机关对此类案件的认识不一致北京虚拟币案例,适用的罪名不统一,处罚不统一。”刘洋告诉记者,非法集资案件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容易影响社会稳定。

今年3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表示“依法惩治新型虚拟货币、网络借贷平台等金融犯罪。”

值得一提的是,公安部在2022年1月1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清网2021”专项行动工作中,新渠道用于虚拟货币洗钱的已被破解。在259起案件中,共没收了价值超过110亿元的虚拟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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